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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政企直通服務專題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市現代農業發展的各項決策部署,策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全市現代農業轉型升級,走好常州精品農業發展之路,結合常州農業發展實際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我們研究編制瞭2017年全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指南(先建後補、以獎代補類),現將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組織做好項目申報管理工作。2017年度省級農業產業化引導項目參照本文件執行。

一、項目補助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導。在依法行政、法治管理框架下,堅持“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導向,突出《常州市“十三五”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常州市農業區域佈局規劃(2016-2020年)》、《常州市畜牧業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對農業項目建設的引領作用,聚焦全市優勢主導產業、優勢區域、重點領域、新型主體和關鍵環節,引導要素集聚,精準突破,推動產業集群發展。

(二)堅持“三公”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項目指南全媒體公開、網絡化申報管理,實行項目入庫備案、項目補助兩輪公示,實行第三方審計,推進項目申報公開、立項公開、補助公開,做到項目申報管理的規范化和痕跡化。

(三)堅持誠信導向。鼓勵和倡導項目申報單位樹立誠信意識,以實際為基礎,按照“看得見、摸得著、有指標、能考核”和“做什麼、報什麼,支多少、報多少”的原則,據實編制申報項目內容,不弄虛作假、不高估冒算、不重復申報。市農業和財政部門將農業項目申報實施情況納入社會征信管理體系,加強項目單位信用管理。

(四)堅持擇優補助。突出財政資金績效導向,堅持擇優扶持,將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用在關鍵上。同等條件下,對符合常州優勢主導產業發展方向、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項目優先扶持,對列入省市重點工程的項目優先扶持,對省、市級農業園區內的項目優先扶持,對示范帶動功能顯著的項目優先扶持。

(五)堅持合理統籌。一個申報主體不同的建設項目,可以申請不同類別的項目。市農業和財政部門對同一申報主體同時申報市級,以及授權市級管理的省級以上項目進行統籌。財政補助資金額度根據項目實際完成情況、資金預算額度統籌確定,原則上單個申報主體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六)堅持重點導向。對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需要重點扶持建設的重大農業項目,通過市級答辯、評審立項,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

二、項目類別

2017年常州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先建後補、以獎代補類)聚焦農業現代化和國傢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突出“推進轉型升級,建設精品農業”主題,重點支持農業產業提升、生態農業建設、農產品質量建設、森林城市建設和農業科技創新五類項目,進一步加強農業基礎設施、物質裝備、生態環境、新型主體培育、農業品牌建設,加快提升農業設施化、規模化、科技化、品牌化、綠色化發展水平。2017年全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先建後補、以獎代補類)具體類別詳見下表:


按照補助方式分為先建後補類、以獎代補直補類、以獎代補審計類,其中先建後補類是指按照相關指南扶持內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建設,經第三方審計後,按審定總投資給予一定比例補助的項目;以獎代補直補類是按照相關指南提出的標準、條件創建達標,經有關部門認定後,給予定額補助的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是按照指南提出的標準、條件創建達標,經第三方審計審核,依照審定結果,給予定額補助的項目。



具體補助方式詳見各類項目指南。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主體條件



項目申報主體應為常州市域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涉農企事業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主體明確的各類農業園區,經工商登記的農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傢庭農場,專業種養大戶,以及其他為農服務機構。具體項目申報主體條件詳見附件各相關指南。



申報主體負責人須與相關註冊登記資料一致(特殊情況須由轄市區農業部門或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擁有本市區域內土地、水面經營權證(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協議)或相應證明材料。



申報單位內部管理規范、檔案資料健全,能夠滿足項目核查和審計的需要。



(二)申報內容要求



“先建後補”類和“以獎代補”類中涉及建設內容的項目,在指南限定的實施期限內,需達到一定投資額(具體數額應符合所屬類別指南要求),項目申報總投資額不包括種子種苗引進(原種或親本除外)、技術開發轉讓協作費、土地租金以及飼料、肥料、農藥、水電、燃料等原輔材料和培訓、會議、咨詢服務、差旅、勞務支出等日常運行費用。



除高效設施漁業項目外,其它項目土方投入不超過總投入的5%。



隱蔽工程一律不列入申報范圍。



(三)申報限制條件



在指南規定期限內已經享受過各級各類財政補助的項目(包括自籌配套資金完成的建設內容,已享受過國傢、省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業機械項目),原則上不得再行申報;對上年度項目未通過專項審計核查、檢查審計核減超過20%、績效評價較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對上年度以來出現農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限期整改不到位,拒絕監督檢查、例行抽檢,檢出禁用農(獸)藥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對有舉報查實存在重大問題,以及上年度承擔各級財政支農項目存在違紀違法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項目實行網絡申報,申報主體須登陸“常州市農業委員會”官網(網址http://www.czagri.gov.cn/)上的“常州市‘三農’項目管理平臺”進行註冊,按照要求如實申報項目單位或個人信息,準確填報和上傳實施項目的內容和相關資料。



(二)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截止時間依各類項目指南要求執行。網絡申報截至時間由項目管理系統設置,逾期自動關閉申報功能,終止項目申報。



(三)申報表式



1、先建後補類:填報《“先建後補類”項目建設備案申報表》(表式見附件1-表式1);



2、以獎代補審計類:填報《“以獎代補審計類”項目申報表》(表式見附件1-表式2);



3、以獎代補直補類:填報《“以獎代補直補類”項目申報表》(表式見附件1-表式3)。



各類項目所需附件資料依各類別指南要求,在申報系統中上傳。先建後補類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項目單位需仔細閱讀《農業項目工程建設送審資料要求》(附件2),填報接受審計承諾書(附件3)。



(四)材料報送



各項目申報主體在市級網絡審核通過後3個工作日內,按照本指南要求下載打印網絡申報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帶有水印的項目申報材料(附報材料一並裝訂,務求紙質材料與網上申報信息完全一致),涉及建設審計內容的項目,同時上報送審資料(送審資料要求詳見附件3),簽字蓋章後一式四份報送轄市區農業和財政部門;轄市區農業和財政部門在收到申報紙質材料5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並行文報市農委和財政局。



五、管理要求



(一)項目申報。項目實行網絡申報,在常州市農業委員會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czagri.gov.cn)“常州市‘三農’項目管理平臺”進行申報。項目申報單位自行選擇對應項目類別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按照要求如實申報單位或個人信息,正確填報項目建設內容和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二)轄市區受理。各轄市區農業和財政部門根據指南要求,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地區項目的申報和受理工作,在收到項目申報信息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項目的現場查看和網上審查,並上報市級審核。



(三)市級審核。市農委、市財政局收到轄市區審核通過的項目後,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上報項目的審核,並通過項目申報管理系統及時反饋審核意見。對市級審核通過、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進行入庫備案,並下發入庫通知文件。



(四)項目審計。對“先建後補類”、“以獎代補審計類”項目,市農委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工作。第三方中介機構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工程造價決算審計、財務決算審計或專項核查,出具審計(核)報告(意見),並同步在項目管理系統反饋最終審定信息。市和轄市區農業、財政部門做好項目審計的跟蹤服務指導。



(五)項目補助。對先建後補類、以獎代補審計類項目,各轄市、區農業和財政部門要按照申報管理時序,及時匯總初核第三方審計結果及有關情況,並將初核通過的項目網上報送市農委和市財政局。市農委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項目建設完成實際情況和第三方審計報告等有關情況,及時組織項目補助復核工作。



對通過復核的項目,市農委提出項目資金補助方案,與市財政局會商,經公示無異議後,下達有關文件和補助資金。



(六)監督檢查。在下年度,市農委、財政局通過抽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項目弄虛作假、違規違紀操作的,將追究有關方面和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其他事項



1、申請財政補助項目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註度高,項目申報單位須認真對待,務必實事求是、據實申報項目建設內容,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高估冒算,不得重復申報,項目一經市級審核、立項入庫後,一律不得進行修改和變更。同一項目如重復申報各級各類財政補貼,一經查實,取消該項目申報主體項目補助資格,並列入不誠信名錄。對立項入庫的先建後補項目,無正當理由放棄審計的,一律視為申報不誠信處理。



2、在項目審計核查中,一經發現查實申報主體提供虛假材料等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取消項目補助資格,同時列入項目申報不誠信名錄。立項入庫項目未通過專項審計核查的,或最終核減資金超過15%的,取消項目補助資格。對最終核減資金超過20%的項目,列入項目申報不誠信名錄。



3、對列入項目申報不誠信名錄的對象,兩年內不得申報市級以上(含市級)農業項目。



4、項目審計費用由市級承擔。



聯系方式:市農委科教處,聯系電話:85682240;



市農委計財處,聯系電話:85682242;



市財政局農業處,聯系電話:85681859。



技術支持(咨詢):江蘇同步軟件,聯系電話:85286990。



附件:1.2017年常州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申報表格式



2.農業項目工程建設送審資料要求



3.常州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接受審計承諾書



4.2017年常州市設施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5.2017年常州市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6.2017年常州市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7.2017年常州市創意休閑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8.2017年常州市“互聯網+”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9.2017年常州市開放型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0.2017年常州市優質稻米產能提升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1.2017年常州市生態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2.2017年常州市畜產品安全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3.2017年常州市農業標準化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4.2017年常州市農業品牌培育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5.2017年常州市森林城市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6.2017年常州市農業種源和科技創新項目申報指南







常州市農業委員會常州市財政局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常州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申報表格式



表式1:“先建後補類”項目建設備案申報表



項目名稱:



項目類別:



項目單位:



項目地址:



單位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主管部門:市(區)農業部門、財政部門



一、項目建設地點



(明確項目建設實施的具體地點及區位草圖,用GPS標明項目區邊界坐標,不得用單個坐標點代表。)



二、項目建設內容與投資明細



(表述項目完成的工程工作量、目標、投資明細,需與項目實際建設內容一致,項目建設內容須細化到規格、材質、標準和單位造價。)




(按照各類別項目指南要求,填寫項目建成後對農產品生產環境、產量產值、輻射帶動效應等方面的績效內容)




3、如違背以上承諾,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同意有關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嚴重失信的,同意在相關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3、如違背以上承諾,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同意有關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嚴重失信的,同意在相關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項目申報責任人(簽名):



項目申報單位負責人(簽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違背以上承諾,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同意有關主管部門將相關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嚴重失信的,同意在相關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項目申報責任人(簽名):



項目申報單位負責人(簽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台中包通馬桶






























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由專業造價人員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編制工程結算書,並提供軟件版電子結算書。



(1)對於有定額可依的建設內容,參照相關定額編制結算書。



(2)對於無確切定額可套的建設內容,根據購貨發票、加工費合同、付款憑證或類似子目定額工料測算、市場參考價等編制結算書。



三、其他相關說明



1、送審資料須膠裝成冊,一式兩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的送審結算資料須附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2、項目單位的送審結算資料必須真實、全面、準確,與市級農業項目管理部門審核通過的申報內容、申報總價一致。第三方審計單位不接受送審資料以外的其它資料。一旦發現項目單位有弄虛作假的行為,第三方審計單位將立即中止審計,並及時向市級農業項目主管部門書面報備。



3、申報項目的使用功能由轄市區農業項目管理部門認定,第三方審計單位隻對工程造價的真實性負責。



4、申報項目審定工程量與單價以市級農業項目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後的工程量與單價為上限。



5、一旦進入審計程序,項目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第三方審計單位開展工作,並對審計結果進行簽字確認。不配合工作的,第三方審計單位暫停審計並及時向市級農業項目主管部門書面報備。



6、項目單位對審計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審計結果5日內(逾期不予受理)以書面形式(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向轄市區農業項目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轄市區農業項目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認為確需復核的,應在收到復核申請起的5個工作日內行文向市級農業項目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市級農業項目管理部門將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項目進行復核,並以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常州市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接受審計



承 諾 書



1.本單位保證提供給第三方中介機構審計的結算資料真實、全面、準確,並與其它各級各類財政扶持的項目的建設內容無重復。



2.本單位保證完成的建設內容符合項目規定的建設完成期限,如有虛假,一經查實,配合項目管理部門,退回項目補助資金,願意接受相關部門處罰。



3.本單位將積極配合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審計工作。



項目單位(蓋章):



項目單位法人(簽字):







2017年常州市設施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先建後補類)



一、設施園藝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園藝處,聯系人:謝鋆韜,聯系電話:81667966)



(一)申報主體:農業企業,傢庭農場、合作社、種植大戶,村民委員會。



(二)扶持內容:扶持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花卉苗木、竹類生產設施新建。扶持內容:扶持鋼架大棚(智能溫室)的鋼結構框架、移動苗床、加溫保溫設施、風機濕簾降溫通風設施、內外遮陽、內保溫系統、補濕系統、補光系統、噴滴灌設施、水肥一體化應用設施、覆蓋材料(薄膜、玻璃、陽光板、無紡佈、防蟲網),菇房、菌菇架、果樹避雨設施以及茶園防霜扇、防蟲網、遮陽網、噴滴灌、水肥一體化應用等設施;蔬果用於儲藏、冷藏、保鮮等生產環節。重點扶持“菜籃子”蔬菜生產基地生產設施,8米以上跨度、適於機械化作業的鋼架大棚或連棟大棚,對於延伸產業鏈發展創意休閑農業項目和園藝進傢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配套生產設施的基礎設施不超過總投資的20%,不扶持單獨的路、溝、渠等基礎設施項目(省級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區除外)。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總投資5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並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竣工完成建設的項目。



2、單獨投資新建噴滴灌等節水設施,項目總投資10萬元以上,並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竣工完成建設的項目。



(四)補助標準:



1、項目審定總投資額超過50萬元(含本數,下同)的項目方可獲得補助,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



2、對於單獨投資新建噴滴灌等節水設施的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



(五)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對於單獨投資新建噴滴灌等節水設施的項目,申報時間2017年8月1日—8月20日。



二、設施畜禽建設(含規模畜禽養殖場配套治污設施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畜牧處,聯系人:奚德華,聯系電話:81668016)



(一)申報主體:位於轄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畜禽禁止養殖區之外、依法辦理畜禽養殖場(小區)登記備案及相應環境評價手續,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畜禽養殖代碼的畜禽養殖企業(規模養殖場),以及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對於畜牧業龍頭企業與村委會合作共建“美麗牧場”的試點項目,采用“一事一議”的方法予以補助。



對於單純申報規模畜禽養殖治污設施項目的單位,需列入各轄市(區)畜禽養殖場治理清單中,或經當地政府同意保留、整治提升的養殖場,並通過轄市(區)組織的養殖污染治理檢查認定。



(二)扶持內容:扶持畜禽養殖企業(規模養殖場)按照畜禽標準化養殖要求進行生產改造和擴能增效,扶持村集體組織建設規模標準化養殖場;支持畜禽圈舍新(改、擴)建,全自動飼養生產線、溫控、水控、料控、光控、風控、防疫監控、防疫消毒、畜禽糞污處理(自動化清糞、幹濕分離、異位發酵床、糞污無害化處理、糞污堆積儲存等)、智能化管理、動物疫病監測、凈化和控制等現代化設施設備的購建。



位於轄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畜禽限制養殖區內的項目,隻支持存量改造、提檔升級建設。



項目配套的路、溝、渠等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



(三)申報要求:項目總投資50萬元以上,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竣工完成建設的項目。



(四)補助標準:項目審定總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項目方可獲得補助,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



2016年已通過市級審核、項目審計但未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如於2017年5月31日前通過環保部門相關環境評價審批,按照常農計〔2016〕80號文件規定給予補助,逾期的不予補助。



(五)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六)附報材料:新(改、擴)建畜禽圈舍項目需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新建項目,需提交經轄市區農業部門確認的申辦畜禽養殖場(小區)登記備案證明、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申辦證明,同時還需提交項目建設用地備案手續。單純申報治污項目的,需提交養殖場保留的證明材料或保留清單,以及通過檢查認定的證明材料。



三、設施漁業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漁業處,聯系人:於慧,聯系電話:81668004)



(一)申報主體:獨立法人資格的漁業企事業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漁業園區、傢庭農(漁)場和養殖大戶。



(二)扶持內容:扶持標準化、集約化、信息化水產養殖設施建設。重點扶持河蟹、青蝦、黃顙魚、鱖魚等特種水產養殖基地的生產設施和配套基礎設施的建設。主要包括:標準化池塘新建與改造,配套的漁業電力、生產用房、道路;工廠化、集約化漁業設施;增氧機械、投餌機、凈水設備、提(保)溫設施設備、水質監測設備等漁用生產機械。



項目土方、道路等基礎設施投入不得超過總投資的20%。



(三)申報要求:項目總投資50萬元以上,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竣工完成建設的項目。



(四)補助標準:項目審定總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項目方可獲得補助,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



(五)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六)附報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工程量依據(有相同參照物的原始地貌圖、施工設計圖、對應項目竣工圖);項目申報單位須提供《水域灘塗養殖使用證》,正在辦理中的需提供轄市區漁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受理證明。



四、園藝業生產機械化建設項目(園藝農機融合建設)



(責任單位:市農委農機處聯系人:顧加紅,聯系電話:81667951)



(一)申報主體: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企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園區)、傢庭農場和合作社,農機制造企業不得申報。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圍繞園藝業生產機械化,扶持園藝生產全程機械化展示中心建設,作為常州市級園藝生產機械的展示窗口和演示基地;支持園藝生產重點環節機械的研發、引進和試驗示范,重點支持溧陽白芹壅土機,滿足樹徑12-18cm的樹木移栽機,林果高效植保機、除草機;支持蔬菜起壟覆膜、種植、收獲全程機械化智能化設備,茶葉耕翻、植保、采摘全程機械化裝備。



(三)申報要求:園藝生產全程機械化展示中心機具展示面積不少於400平米、演示區域面積(或大棚基地)不少於2000平米。蔬菜(葉菜類)農業示范基地(園區)規模不少於30畝(含30畝);林果類農業示范基地(園區)規模不少於50畝(含50畝);其他園藝類農業示范基地(園區)規模不少於200畝(含200畝),屬於省、市級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優先安排;項目除瞭引進(研發)相應生產機械裝備的同時,要求制訂適合機械化生產的農藝農機操作規程,以供全市同類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園區)復制和推廣。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竣工完成建設的項目。



(四)補助標準:展示中心建設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項目實施期限內新購置的、未享受過其他項目扶持(含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業生產機械裝備並制訂相應農機農藝操作規程的方可獲得補助,補助標準不超過所購置農業生產機械裝備價格的50%。



(五)申報時間:2017年8月1日—8月20日。



(六)附報材料:常州市園藝業生產機械化申報表(格式見網絡申報系統)





2017年常州市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項目



申 報 指 南



(責任部門:科教處,聯系人:姚春霞,聯系電話:85682255)



一、申報主體:已認定的市級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區,以及符合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認定條件的單位。



二、扶持內容:鼓勵發展起點高、規模大、功能全、效益好、帶動強的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扶持現有市級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提檔升級。2017年全市擬認定和提升5傢市級以上現代農業園區。



(一)認定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以獎代補審計類):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要求達到:規劃引領、基礎設施配套、科技水平較高、產業特色鮮明,緊密融合、運行機制靈活、綜合效益顯著的認定要求(見附件6-1)。優先認定以鎮(村)為建設主體的園區。



申報認定的園區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建設總投資須50萬元以上。



(二)支持已認定的市級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區提檔升級(先建後補類):主要是支持園區改善提升園區基礎設施,完善提升園區現代化的科技示范、技能培訓、質量檢測、倉儲物流、信息服務、動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務設施,鼓勵、支持園區建設農業孵化器和“雙創”中心。優先扶持鎮(村)為建設主體的園區。



園區提升項目建設內容須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竣工完成,且期間建設總投資50萬元以上。



三、補助標準:對2017年新認定的市級現代農業園區,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助。



對園區提檔升級項目,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



四、申報時間:網上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五、附報材料:



新申報認定的園區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的園區發展規劃;



2、園區規劃圖標註園區的四至、核心區、示范區和輻射區及產業佈局;



3、與園區認定標準相關的佐證資料。



附件5-1



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評審認定要求



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要求達到:規劃引領。科學編制園區規劃,明確園區核心區、示范區和輻射區,符合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和地方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基礎設施配套。園區高標準農田面積達到70%,大田作物耕種綜合機械化水平達90%,園藝類園區設施化比重達70%,畜牧類園區實行農牧結合並達到省級以上生態健康養殖場標準,漁業類園區基礎設施先進,養殖池塘達規格化、標準化要求。園區生產經營和資源管理信息化水平較高,規模設施物聯網技術得到大力推廣應用;科技水平較高。建立涵蓋農產品質量檢測、農技培訓、農情信息化服務、農產品電子商務及倉儲等內容的公共服務平臺,能開展“三新”展示,具備試驗、示范、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裝備、新產品的能力。產業特色鮮明,緊密融合。綜合性園區主導產業明確,專業性園區特色產業產值占園區總產值的70%以上;園區功能多元發展,延長農業產業鏈,促進三產融合。運行機制靈活。園區建設主體清晰,重點扶持鎮(村)為建設主體、具有公共平臺功能的園區,吸引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入駐園區,推動項目入園,實行市場化運作,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綜合效益顯著。園區農業勞動生產率顯著提高,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社會、生態效益顯著。





2017年常州市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建設項目



申 報 指 南



(責任部門:市農委農業產業化發展指導處,聯系人:劉光俊,聯系電話:85682251)



一、農業龍頭企業提檔升級建設項目(先建後補類)



(一)申報主體:原則上為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適當考慮部分成長性好的轄市、區級農業龍頭企業。



(二)扶持內容: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為擴大再生產、增加產品產量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為引進先進技術的投入,為農產品包裝、儲藏、保鮮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和運用;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為擴大農產品加工轉化能力,添置農產品加工設備、提高產品檔次的技術改造、新擴建原料生產基地的配套設施等建設;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為擴大市場份額,完善市場服務功能,促進本市農產品銷售、推介等運營方面的投入,以及其它符合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要求的項目。優先支持農產品加工型龍頭企業擴大農產品加工轉化、添置農產品加工設備和配套設施等建設項目。



(三)申報要求:單體項目總投資80萬元以上,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內完成建設的、符合申報內容的項目。



(四)補助標準:項目審定總投資額超過80萬元的項目方可獲得補助,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



(五)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六)附報材料:



1、農業龍頭企業稱號的證明復印件;



2、工程建設合同(憑據)、物資設備采購憑據(需附對方聯系電話)、資金支付憑據、完工結算書等;



3、項目主體現狀圖、項目建設平面四至圖、施工圖或完工圖等;



4、基地建設證明、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及相關服務協議;



5、項目用地有關證明文件或土地流轉協議的復印件;



6、項目單位與技術依托單位的合作協議書;



7、申報單位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二、農業龍頭企業晉級獎補項目(以獎代補直補類)



(一)申報主體:2016年新認定的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社)。



(二)扶持內容與補助標準:對2016年首次認定為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合作社)的單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補助。



(三)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四)附報材料:1、獲得榮譽稱號的文件證明材料;



2、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簡介。





2017年常州市創意休閑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以獎代補直補類)



(責任部門:農業與園藝處;聯系人:謝鋆韜;聯系電話:81667966)



一、申報主體:全市創意休閑農業經營單位,包括村委會、休閑農業企業、合作社。



二、扶持內容:對2016年度在創意休閑農業示范創建活動中,獲得全國性榮譽的有關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



三、補助標準:對2016年獲得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示范四星級、三星級企業的單位,分別給予不超過20、15萬元的獎勵補助;對獲得全國最美茶園的單位,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補助;對獲得全國美麗休閑鄉村的單位,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補助。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五、附報材料:相關證明資料文件。





2017年常州市“互聯網+”農業建設項目



申 報 指 南



(責任部門:市農委市場信息處,聯系人:黃磊,聯系電話:81668241)



一、農業物聯網示范項目(先建後補類)



(一)申報主體:常州市域范圍內開展農業物聯網建設和應用的農業企業、傢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



(二)扶持內容:以減少勞動用工,提高種養水平為目標,在畜禽養殖、園藝生產、水產養殖、大田種植、農產品加工流通等領域,重點扶持集成應用物聯網技術、無線通訊與網絡技術、自動控制與輔助決策支持等農業物聯網技術,實現環境遠程監測調控、生產操作智能化、資源利用數字化管理等。



項目補助資金主要使用方向為:一是利用物聯網技術實現環境遠程監測調控;二是利用攝像頭實現環境視頻監控;三是購置監控中心電腦、服務器等硬件設備;四是購買智能農業配套軟件系統;五是添置和建設相配套的增氧、控溫、控濕、通風等與農業物聯網示范項目運行相關的配套設備。



(三)申報要求: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竣工完成建設的、總投資15萬元以上的項目。軟件投入的申報比例不得超過項目總投入的30%。



(四)補助標準: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的50%。



(五)申報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20日。



二、農業電子商務培育項目(以獎代補直補類)



(一)申報主體: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認定對象為在常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的農業企業、傢庭農場、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及以銷售本市農產品為主的電商企業等;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村鎮認定對象為本市農產品電子商務企業相對集聚或從事農產品電子商務人員較多的行政村和鎮。



(二)扶持內容:扶持本市農業企業、傢庭農場、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以銷售常州地產農產品為主業的電商企業,以及行政村和鎮(涉農街道),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村鎮創建認定。



(三)申報要求:



1、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認定。經市級核定的2016年度銷售地產農產品為主,線上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



2、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村鎮認定。示范村須有5傢以上農產品經營企業或20戶以上農產品網店經營戶,2016年合計線上銷售額200萬元以上;示范鎮須有20傢以上農產品經營企業或50戶以上農產品網店經營戶,2016年合計線上銷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



(四)補助標準: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按核定銷售額給予不超過10%的一次性補助,最多不超過30萬元。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村,給予一次性補助不超過15萬元;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鎮,給予一次性補助不超過20萬元。



(五)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六)附報材料:



1、2016年線上銷售額證明材料(包括第三方平臺後臺銷售統計數據截屏等);



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農業電商集聚區(產業園)建設項目(先建後補類)



(一)申報主體:農業經營主體。



(二)扶持內容:鼓勵、扶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農業電子商務集聚區(產業園),支持農業電商集聚區(產業園)新建基礎設施及公用配套設施,補助農業電商集聚區(產業園)經營場所租賃費用、對入駐園區各類企業的補貼、開展各類電商會展招商活動,推動農業電子商務集聚發展。



(三)申報要求: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竣工完成的建設項目。項目須建設農業電商集聚區(產業園)運營所需的基礎設施及公用配套設施,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引進倉儲物流、包裝策劃、專業攝影、人才招募和培訓、質量溯源、支付與金融服務、誠信評估和認證服務、軟件服務等電商配套服務企業5傢以上;建有特色農產品展示、農業電商創業孵化、電子商務和電子物流呼叫服務中心等功能板塊;吸引10傢以上(含本數)農業電子商務運營企業、知名電商平臺或企業入駐,其中具備倉儲、冷鏈、分揀包裝、智能配貨等設施的物流企業不少於2傢;舉辦農業電子商務會展招商活動至少1場。



(四)補助標準:項目審定總投資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方可獲得補助,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審定總投資額的50%。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五)申報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20日。



(六)附報材料:農業電商集聚區(產業園)項目建設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2017年常州市開放型農業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以獎代補審計類)



(責任部門:農業資源開發處;聯系人:陳雲昌;聯系電話:85682229)



一、申報主體:本市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農產品出口企業、計劃新增農產品出口企業、通過本市內具有自營出口權企業出口農產品的企業及農業外資(獨資、合資)企業、對外投資農業企業。



二、扶持內容:重點扶持本市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農產品出口企業、計劃新增農產品出口企業、通過本市內具有自營出口權企業出口農產品的企業及農業外資(獨資、合資)企業、對外投資企業在農產品出口、質量品牌建設、農產品境外促銷、境外註冊商標、利用外資、對外投資等方面的投入。



三、申報要求和補助標準: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主辦會計《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對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發生相關費用進行補助,對農產品出口增量和農業利用外資、對外投資成效顯著的企業進行補助。每個企業補助資金總額原則上不超過60萬元,對於農產品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及實際到帳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或對外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80萬元。具體對應條件如下:



1、對上述時間段內農產品出口企業在出口環節發生的檢測費給予補助,每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2、對參加省、市有關部門組織的農產品境外促銷活動的企業,補助展銷攤位費(未享受過有關部門補助)或1名促銷人員的費用,每次展會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每個企業總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3、對農產品出口企業到境外註冊商標的費用給予補助,每個企業總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4、新增的通過省、市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認定的農產品出口基地備案,每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新增的出口農產品示范區補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



5、對農產品自營或通過常州市域范圍內註冊的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與被代理出口的企業不能重復申報出口增量內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農產品出口增幅(與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相比)較大的企業(同一法人代表企業合並計算)給予不超過出口額5%的補助,補助金額控制在10-80萬元。具體要求如下:



(1)出口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出口增幅30%以上;



(2)出口101-500萬美元的企業,出口增幅20%以上;



(3)出口501-700萬美元的企業,出口增幅15%以上;



(4)出口701-1000萬美元的企業,出口增幅10%以上;



(5)出口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出口增幅5%以上。



對貿易類出口企業出口增幅原則上上浮一檔要求,給予補助,出口額統計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個位數。



(6)對新批農業外資企業協議利用外資500萬美元以上且當年外資到賬100萬美元以上或現有農業外資企業增資1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原則上給予不超過外資到賬金額5%的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



(7)到境外註冊農業企業的,原則上給予不超過註冊資金3%(提供境外投資證書或其它有效證明)的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



四、申報時間:2017年8月1日—8月20日。



五、附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主辦會計《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附件10



2017年常州市優質稻米產能提升建設項目



申 報 指 南



(以獎代補直補類)



(責任處室: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聯系人:李傑;聯系電話:81667970)



一、申報主體:在全市范圍內從事水稻集中育供秧建設的企業、專業合作組織、行政村、種植大戶。



二、扶持內容與要求:重點扶持市級水稻集中育供秧基地建設。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6月20日建設完成的項目,其中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單個育秧基地面積須在10畝以上,天寧區、鐘樓區單個育秧基地面積須在5畝以上。按照《常州市水稻微噴灌機械化播種基質育秧技術規程》技術操作,要求微噴灌設施、機械化流水線播種、硬盤基質育秧、疊盤暗化催芽等技術覆蓋率100%。對已享受或計劃安排享受2016年度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糧食適度規模經營)、2017糧食綠色高產高效創建補貼等同類補貼的基地不得重復申報。



三、補助標準:對驗收通過的項目,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每個育供秧基地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天寧區、鐘樓區每個育供秧基地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附件11



2017年常州市生態農業建設項目



申 報 指 南



一、農作物秸稈收貯體系建設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



(責任單位:市農委環能處,聯系人:錢張明,聯系電話:85682227)



(一)申報主體:行政村村民委員會



(二)扶持內容:鋼架結構秸稈堆放大棚設施



(三)申報要求:位於糧食主要產區;項目符合區域集中、靠路離水、方便運輸、防雨防火、質量安全、村委管理要求,標著“××村秸稈堆放點”永久性顯著標識;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竣工完成;通過項目建設核查。



具體要求詳見村級秸稈堆放場建設審核要求(附件12-1)。



(四)補助標準:堆放場地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補助不超過8萬元,場地面積達500平方米以上補助不超過13萬元。



(五)申報時間:2017年7月1日—7月20日。



(六)附報材料:(市、區)秸稈堆放場建設備案表(具體內容在網絡系統中填報)。



二、草繩(簾、包)編織設備推廣應用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



(責任單位:市農委環能處,聯系人:錢張明,聯系電話:85682227)



(一)申報主體:行政村村民委員會或農民合作組織。優先支持秸稈產量較大的村,優先支持村集體創辦的農民合作組織實施草繩(簾、包)編織機規模化應用。



(二)扶持內容:扶持村或農民合作組織於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購置的秸稈草繩(簾、包)編織設備。



(三)補助標準:草繩(簾、包)編織機每臺補助不超過1000元;草包編織機每臺補助資金不超過設備購置價格的50%。



(四)申報時間:2017年7月1日—7月20日。



(五)附報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發票。



三、秸稈綜合利用獎補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



(責任單位:市農委環能處,聯系人:錢張明,聯系電話:85682227)



(一)申報主體:常州市域范圍內,依法登記註冊,收集加工利用地產農作物秸稈,收集加工利用總量達到獎勵基數的企業(或合作社)。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收集加工利用農作物秸稈量2000噸以上(含本數),並通過項目核查。具體要求見《秸稈利用企業申請獎補考核說明》(附件12—2)。



(三)補助標準:依照市級審定的秸稈收集利用總量,按不超過50元/噸的標準進行獎補。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五)附報材料:



1、秸稈利用獎補備案表、企業秸稈入庫量統計、秸稈收購證明(以上具體表格在網絡系統中填報)。



2、秸稈收購臺賬與佐證材料。企業與村委(或秸稈經紀人或種田大戶等秸稈提供者)簽訂的秸稈購銷協議、收購票據、企業秸稈入庫量記錄證明、收購秸稈范圍所在村村委出具的秸稈收購證明。



3、秸稈利用臺賬,以秸稈為原料的產品企業生產標準、產品生產主要設備性能說明書、產品銷售臺賬等。



四、畜禽養殖糞便(糞污)與藻泥利用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



(責任單位:市農委環能處,聯系人:錢張明,聯系電話:85682227)



(一)申報主體:全市范圍內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的區域性畜禽糞便(糞污)集中處理與利用企業;或依法取得登記註冊的有機肥生產企業,直接收集養殖場糞便(糞污)和藻泥,集中進行能源化、肥料化等資源化利用的企業。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收集利用畜禽糞便(糞污)或藻泥總量超過1萬噸(含本數),通過項目建設核查的區域性畜禽糞便集中處理、資源化利用體系的建設主體或有機肥生產企業。具體要求詳見畜禽糞便利用主體申請獎補考核說明(附件12-3)



(三)補助標準:按照核定的畜禽糞便(糞污)或藻泥收集利用總量,實行集中無害化處理與利用的,按不超過15元/噸的標準進行獎補,生產有機肥的按不超過10元/噸的標準進行獎補。

台中市化糞池清理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五)附報材料:畜禽養殖糞便(污)綜合利用獎補申報表、主體畜禽糞便(污)收集、利用數量統計臺帳及相關證明材料(以上具體格式在網絡系統中填報)。



五、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建設項目(以獎代補直補類)



(責任單位:市農委環能處,聯系人:錢張明,聯系電話:85682227)



(一)申報主體:市級認定的生態循環農業示范主體。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根據《2017年常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即將出臺的《常州市生態循環農業發展規劃(2016—2025)》和《常州市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創建實施辦法(試行)》,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生產條件和產業基礎,解決一定區域范圍內農業生產、生態循環突出問題,積極拓展農業功能,開展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利用、秸稈綜合利用、清潔化生產等方面的建設,促進農牧結合、種養循環,認定一批“主體小循環、片區中循環、區域大循環”典型,加快常州市生態循環農業的發展。



1、主體小循環。開展農牧結合、種養對接、生態養殖、種植業清潔生產等主體小循環的示范建設。重點扶持畜禽養殖主體對接種植主體,年出欄量不少於500頭豬當量。兼顧種植業清潔生產和池塘循環水養殖。糧油等大田作物面積不少於1000畝,園藝作物面積不少於500畝,化肥、農藥減量30%以上;池塘循環水養殖面積不少於500畝,養殖排水達標排放或零排放。



示范模式有:(1)種養一體化模式;(2)“種-養-沼”結合模式;(3)“三改兩分”再利用模式;(4)種養結合傢庭農場模式;(5)池塘循環水養殖模式;(6)種植業清潔生產模式等。



2、片區中循環。在一定區域范圍內,圍繞“一控二減三基本”要求,突出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循環利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實現片區中循環。片區中循環以市級園區運行管理主體、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村委為項目實施主體,實施范圍為園區全域或行政全域,實施面積不少於1000畝。



示范模式有:(1)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聯合模式;(2)農業高效節水模式;(3)稻田生態種養模式;(4)化肥農藥雙控減量模式;(5)生態休閑農業模式等。



3、區域大循環。圍繞“一控二減三基本”要求,突出畜禽糞便資源化集中處置系統建設,農膜等農田廢棄物回收處置,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及其配套的收集轉運體系建設,秸稈收貯體系建設等。以省級農業園區、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鄉鎮為單位,統籌佈局生態循環農業產業,建立農業廢棄物資源化集中處置系統,實現區域大循環。區域大循環示范建設,將以省級園區運行管理主體、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企業、鄉鎮為項目實施主體。



示范模式有:(1)養殖密集區廢棄物集中處理模式;(2)秸稈資源化模式;(3)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模式;(4)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處置模式等。



(三)認定與補助標準:依據《常州市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創建實施辦法(試行)》,組織專傢進行擇優認定,其中,對秸稈、畜禽糞便(污)綜合利用獲得獎補的單位直接認定,獎補資金與其處理量直接掛鉤,不再另行獎補。其他通過認定的單位,按照循環類型和認定時的績效進行掛鉤。主體小循環不超過20萬元,片區中循環不超過30萬元,區域大循環不超過50萬元。



(四)申報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20日。



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自建收集點建設項目(以獎代補審計類)



(責任單位: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聯系人:嚴宏祥,聯系電話:81667982)



(一)申報主體:位於轄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畜禽禁止養殖區之外,依法辦理畜禽養殖場(小區)登記備案手續,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畜禽養殖代碼的畜禽養殖企業(規模養殖場)。



(二)扶持內容:按照全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收集體系建設要求(具體建設標準另行制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建設完成的自建病死動物收集點,總投資須在50萬元以上。



(三)建設要求:(1)收集點選址科學,應考慮動物防疫要求並兼顧方便收運和監管;(2)收集點應具有冷凍(冷藏)功能,容量應至少滿足養殖場3天的病死動物存放需要;(3)收集點應按照動物無害化處理信息化、智能化收集功能進行設計施工。



(四)補助標準: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審定總投資額的50%,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申報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20日。



(六)附報材料: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表、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標註收集點位置的養殖場平面圖、項目建設內容清單。



附件11-1



村級秸稈堆放場建設審核要求



一、選址合理。秸稈堆放場位置要與民房、廠房等保持合適的距離,既要防火,又要方便運輸,一般選址在種植集中區域、靠路離水、方便機動車運輸的地方。



二、規模合理。種植水稻面積為500畝以上到1000畝以內的行政村建設的堆放場面積一般300平方米以上,1000畝以上的行政村建設的堆放場面積一般為500平方米以上。



三、標識顯著。堆放場須有永久性的顯著“××村秸稈堆放點”標識,如油漆刷寫等,便於農戶知道堆放場的用途和便於社會監督。



四、建設要求。



1、秸稈堆放場要註意防雨、防火、防臺風。堆放大棚為鋼架結構,棚的立柱和頂部橫梁建材為H鋼,棚面建材為彩鋼板;地面用碎石子或建築廢棄物填高,壓實,不得用水泥硬化;四周僅設鐵絲圍欄,不得用磚墻或者彩鋼板圍擋;周邊開挖雨水溝渠,保障秸稈堆放場達到防雨防火的要求,配有防火等安全標識和消防設施(備有滅火器等);大棚簷口高度不得超過5.5米。



2、建造標準



總則:安全、經濟、生產安裝工業化



建築描述:7×12m單元式開敞堆蓬、屋面單層彩鋼板屋面(坡度大於10%);梁下凈高:5.5m



結構體系:門式鋼架,連接方式:高強度螺栓



材料要求:H型鋼鋼架;C型檁條間距不大於1.25m(壁厚≥2.2mm);單層彩板厚度不小於0.4mm。



設計荷載:風載設計值40Kg/m2,考慮體型系數μs≥1.5,開敞結構考慮風吸與風壓(供施工設計參考)。



基礎設計:應設置柱下獨立基礎,基礎大小和埋深應滿足正常受力及風吸荷載下安全要求。



塗裝:做好防銹處理措施。



五、建立臺賬。秸稈堆放場的選址及建設要經過村、鎮同意,並上報秸稈堆放場建設申請表,經縣級相關主管部門人員現場查看同意後,方可建設。建設過程中要註意臺帳資料收集歸檔,包括秸稈堆放場建設前、中、後照片,相關協議、合同,建造圖紙、資金支付票據等,以及項目決算審計需核查的全部資料。



附件11-2



秸稈利用企業申請獎補考核說明



一、考核對象



全市范圍內依法取得登記註冊,收貯秸稈並加工利用,有健全的生產和財務等管理制度。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間,收貯利用常州地區地產農作物秸稈總量≥2000噸的企業(或合作社)。



二、獎補標準



對符合條件並通過核查的企業,按50元/噸標準進行獎補。



三、企業申請獎補的材料包括



1.常州市秸稈綜合利用獎補申報表(見網絡申報系統)



2.企業依法註冊取得的營業執照;



3.秸稈收購臺賬與證明材料。企業與村委(或秸稈經紀人或種田大戶等秸稈提供者)簽訂的秸稈購銷協議、收購票據、企業秸稈入庫量統計表(見網絡申報系統)、收購秸稈范圍所在村村委出具的秸稈收購證明材料(見網絡申報系統)。



4.秸稈利用臺賬,以秸稈為原料的產品企業生產標準、產品生產主要設備性能說明書、產品銷售臺賬等。



附件11-3



畜禽養殖糞便(糞污)與藻泥利用



單位申請獎補考核說明



一、考核對象



全市范圍內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的區域性畜禽糞便(糞污)集中處理與利用企業,或依法取得登記註冊的有機肥生產企業,直接收集養殖場糞便(糞污)或藻泥,集中進行能源化、肥料化等資源化利用的企業,有健全的生產和財務等管理制度。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間,收集利用畜禽糞便(糞污)及藻泥總量超過1萬噸的主體。



二、獎補標準



按照核定的畜禽糞便(糞污)及藻泥收集利用總量,實行集中無害化處理與利用的按不超過15元/噸的標準進行獎補,生產有機肥的按不超過10元/噸的標準進行獎補。



三、主體申請獎補的附報材料



1.常州市畜禽養殖糞便(糞污)與藻泥綜合利用獎補申報表



2.主體依法註冊取得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



3.畜禽養殖糞便(糞污)收集臺賬與證明材料。主體與養殖場(戶)簽訂的畜禽養殖糞便(糞污)收集消納協議、主體畜禽養殖糞便(糞污)收集量統計表(見網絡申報系統)。



4.畜禽養殖糞便(糞污)利用臺賬,主體處理糞便的能力與處理工藝,以糞便為原料生產有機肥企業生產標準、產品生產主要設備性能說明書、產品銷售臺賬等。



5、藻泥利用量證明材料。以藻泥為原料綜合利用的技術方法及產品生產量等臺賬資料。



附件12



2017年常州市畜產品安全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以獎代補直補類)



一、生豬肉品冷鏈配送能力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聯系人:嚴宏祥,聯系電話:81667982)



(一)申報主體:全市持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扶持為保障出場豬肉產品運輸環節質量安全,企業購置自用的肉類產品統一配送專用運輸車輛。持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間按照配送車輛要求購置後,投入運行三個月以上的肉類產品統一配送專用運輸車輛,並達到以下要求:車輛須為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自有的肉類產品統一配送專用運輸車輛,車輛符合國傢機動車的有關標準;車輛配置、設計符合肉品運輸衛生要求,可以為冷藏車或滿足衛生及通風要求的廂式貨車,配備溫度控制、記錄設備;車輛外體清潔衛生,無污斑、無破損、無銹蝕,車廂容易清洗;車輛廂體內必須設有軌道式吊掛設備,對片豬肉進行吊掛運輸;車輛須噴印統一標識,並安裝車輛GPS系統;車輛須配備消毒設施,並有每日消毒的臺賬記錄。



已享受財政補貼的車輛投入使用未滿5年轉讓或改變用途的,新增車輛不再享受財政補貼。



(三)補助標準:補助金額=車輛購置費用×40%×績效考核系數,單個車輛的補助資金不超過15萬元。車輛購置費用包括車價、車廂及制冷設備購置費、車輛購置稅。



績效考核系數按照“常州市生豬肉品冷鏈配送車輛績效考核標準”(附件10-1)進行評分計算。



(四)申報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20日。



(五)附報材料:



1、申報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



2、申報車輛行車證(正、副本)復印件;



3、申報車輛外部照片(從車輛前方左側45°角拍攝)



4、申報車輛歸屬定點屠宰企業自有的材料證明(購車發票或汽車資產證明等相關材料);



5、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本企業已享受財政補貼但投入使用未滿5年的冷鏈配送車輛運行情況報告(運行裡程、配送范圍等)。



二、生豬屠宰企業肉品可追溯體系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聯系人:嚴宏祥,聯系電話:81667982)



(一)申報主體:全市持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扶持企業配合“常州市畜禽屠宰行業肉品安全監管綜合管理平臺”建設的生豬肉品可追溯體系建設涉及的:通用硬件設備(含服務器、臺式機、移動終端、寬帶設置)、以及專用硬件設備(含追溯專用讀卡器、追溯掛鉤模塊、車間LED大屏、追溯專用設備組網、專用設備集成等追溯設備),要求所用設備確保“常州市畜禽屠宰行業肉品安全監管綜合管理平臺”的正常使用,並做好今後的保障和維護。



(三)補助標準:持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配合“常州市畜禽屠宰行業肉品安全監管綜合管理平臺”運行需要,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設的生豬肉品可追溯體系建設項目,每個屠宰企業追溯體系建設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



(四)申報時間:2017年9月1日—9月20日。



(五)附報材料:



1、項目有關設備清單及發票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復印件;



4、常州市畜禽屠宰行業肉品安全監管綜合管理平臺測試報告。



附件12-1



生豬肉品冷鏈配送車輛績效考核標準



申報單位名稱: 申報車輛編碼:Cz 日期:




與所有配送單位均簽訂瞭配送協議(或配送合同),並隨機核查,有一份不符的扣0.1分,扣完為止。




要建立配送單交接制度,配送單上要有送、接雙方簽字,配送單存根聯保存完好(保存時間不少於24個月),隨機核查5份配送單存根,有一份不符的扣0.1分,扣完為止。




車輛要安裝GPS定位監控系統,並建立出車登記臺賬,隨機抽查十條出車記錄,與GPS記錄進行符合性檢查,有一條不符合的扣0.1分,扣完為止。




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車廂不整潔、噴塗標識不清晰、空調制冷效果不佳、吊櫃破損的,有一項扣0.05分,扣完為止。




(一)申報主體:扶持規模相對較大、相對集中連片,基礎設施配套、輻射帶動能力強,綜合效益較好,有主動承擔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例行抽檢意願的種植大戶、傢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型企業等經營主體。



(二)扶持內容:在對照省級園藝作物標準園條件的基礎上,重點扶持菜果茶等園藝作物田間基礎設施配套,註重綠色生態防控技術集成應用,註重制定先進、實用、具有可操作性的綠色生態防控技術為主的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註重園藝作物機械化和省工節本技術的集成應用,達到產品品質改進、品位提升、品牌創建“三品”目標,市場空間和功能空間有效拓展,增產增效、提質增效、降本增效效果顯著的經營主體。



(三)申報要求:



結合農業部和江蘇省園藝作物標準園創建規范,申報市級園藝作物綠色生態防控標準園主要應具備以下“五化”方面條件:



1、規模化種植。原則上扶持設施種植面積100畝,露地200畝以上規模相對較大,通過無公害以上(包括無公害)產地環境認證或有產地環境檢測報告,佈局合理,相對集連片,基礎設施配套、輻射帶動能力強,綜合效益較好,有主動承擔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例行抽檢意願的經營主體。



2、標準化生產。項目區應重點配置性誘劑、粘蟲板、殺蟲燈、防蟲網、防露滴棚膜、大棚或避雨栽培、噴(滴)灌、茶園防霜扇、果實套袋等綠色生態防控技術、栽培技術;建設單位要制定先進、實用、具有可操作性的綠色生態防控技術為主的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積極試驗、示范新農機,水肥一體化、集約化育苗等省工節本技術,促進農機農藝融合發展;積極探索應用間作輪作、立體種植、生態循環、種植綠肥、生草栽培、樹盤覆蓋等種植模式,優化成本收益;完善投入品管理、生產檔案、產品檢測、基地準出等管理制度,建立園藝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形成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3、商品化處理。有必要的預貯間、分級、包裝等采後商品化處理場地及配套的設施。按照產品等級標準,統一進行分等分級,確保同等級產品的質量、規格一致。產品經統一包裝、標識後銷售。標識按規定標明產品具體信息內容。



4、品牌化銷售。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註冊商品,鼓勵發展區域公共品牌,實行品牌化銷售。創新園藝產品營銷模式,積極發展直營直銷和電子商務。



5、產業化經營。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應實行以“六統一管理”為主的產業化經營模式,即“統一農資供應、統一育(購)苗、統一生產標準、統一病蟲防治、統一商品處理、統一品牌銷售”。加快發展專業化服務,標準園內做到100%統防統治,100%測土配方施肥。



(四)補助標準:對2017年度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單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五)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六)附報材料:1、基地基本情況(主要包括示范基地總面積、設施種植或露地種植品種、面積、主要有哪些病蟲危害、常規采取的防治方法、此次示范防控品種、面積等方面內容);2、示范防控田間佈局示意圖;3、綠色生態防控方案(包括防控區防控品種、面積、防治方法、防治對象等),以及常規防治方案(常規防治使用農藥時間、品種、用量、濃度,防治對象等)



二、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畜牧處,聯系人:奚德華,聯系電話:81668016)



(一)申報主體:農業部認定通過的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省農委認定通過的畜牧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場。



(二)扶持內容:扶持2016年畜禽規模養殖企業創建成功或復驗通過的農業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省級畜牧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場;扶持2016年創建成功的農業部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



(三)補助標準:新創建成功農業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給予不超過15萬元、省級畜牧生態健康示范場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補助;復驗合格的部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省級畜牧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場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金補助。新創建成功農業部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給予不超過50萬的資金補助。

公家機關水肥清運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五)附報材料:相關證明資料文件



三、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漁業處,聯系人:於慧,聯系電話:81668004)



(一)申報主體:農業部認定的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單位



(二)扶持內容:重點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對創建“農業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予以扶持。具體創建標準參照《農業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創建標準(2016版)》執行。



(三)補助標準:對2016年創建和復驗合格的農業部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金補助。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五)附報材料:相關證明資料文件。



四、“三品一標”農產品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監管處;聯系人:江衛華,電話:81667987)



(一)申報主體:對2016年新申報成功和續展成功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的涉農企業、合作社、傢庭農場。



(二)扶持內容與補助標準:新申報成功和續展成功的無公害農產品每個補助不超過3000元,一個企業申報多個產品,補助最多不超過2萬元;新申報成功和續展成功綠色食品補助不超過1萬元,一個企業申報多個產品,補助最多不超過5萬元。



(三)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四)附報材料:獲得的產品證書。



附件14



2017年常州市農業品牌培育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以獎代補直補類)



(責任部門:市場信息處;聯系人:黃磊,電話:81668241)



(一)申報主體:涉及農業品牌、質量認證、標準制定、產品認證的單位。



(二)扶持內容與補助標準:



1、農產品品牌創建:對2016年度獲得國傢級品牌農產品(中國馳名商標、農業部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志、農業部區域公用品牌、國傢工商總局核準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國傢質檢總局認證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的正常經營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補助不超過25萬元;對2016年度獲得省級品牌農產品(江蘇名牌產品、江蘇省著名商標等)的正常經營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補助不超過10萬元;對獲得首屆江蘇省優質稻米暨品牌雜糧博覽會銀獎以上的單位,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對2016年度獲得“全國特色水產品之鄉”等國傢級特色農業小鎮類型榮譽稱號的的鎮級(鎮級以上)人民政府,參照國傢級品牌農產品獎補標準;對獲評第五屆常州鄉村年貨大街“最受歡迎的常州農產品”的正常經營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補助不超過2萬元。



2、農產品質量認證: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對通過國際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ISO9000)、危害分析的臨界控制點(HACCP)、良好農業規范(GAP)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補助不超過10萬元。



3、農業標準制定:2016年度通過國傢級認可、公佈的農業標準,通過部級認可、公佈的農業標準,一次性補助不超過25萬元;2016年度通過省級認可、公佈的農業標準,一次性補助不超過10萬元。



4、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一年內同一個產品獲得兩種或以上認證(認定)的,按照其中最高的獎勵標準進行獎勵。



(三)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四)附報材料:相關證明資料。



附件15



2017年常州市森林城市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以獎代補直補類)



(責任部門:市農委林業處、站,聯系人:佘廣美,聯系電話:81667957)



一、“三化”示范建設項目



(一)申報主體:示范片申報主體為林場、涉林單位;示范村申報主體為行政村委會。



(二)扶持內容和要求:扶持“三化”即珍貴化、彩色化、效益化示范建設。



示范片:2017年新造林,造林主體連片高標準種植珍貴樹種示范林200畝以上,林分色彩配置合理,森林綜合效益充分發揮,示范帶動效果明顯。



示范村:2017年新建示范自然村,自然村莊農戶不低於50戶,栽有珍貴樹種不少於3000株或人均不少於10株。村莊內珍貴樹種占喬木樹種的比例不低於50%,其中新造林中珍貴樹種比例不低於60%,綠化色彩配置合理,綜合效益充分發揮,示范帶動效果明顯。



示范片和示范村珍貴樹種選擇參照《常州市國傢森林城市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推薦樹種。



(三)補助標準:“三化”示范片每畝按照不超過1000元標準進行補助,每個示范片補貼資金不超過20萬元。“三化”示范村,每個示范村補貼資金不超過10萬元。



(四)申報時間:2017年7月1日—7月20日。



(五)附報材料:



1、“三化”示范片:造林小班作業設計卡片、造林小班圖、造林小班表、實施情況總結、自查結論意見及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2、“三化”示范村:村莊“三化”規劃圖、村莊位置圖、實施情況總結、工程匯總表、自查結論意見及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二、森林撫育項目



(一)申報主體:承擔2016年省級以上森林撫育補貼試點任務,並於2017年6月底前完成撫育任務的單位。



(二)扶持內容:扶持森林撫育有關的透光伐、疏伐、生長伐、衛生伐、補植、人工促進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等工作配套經費。



(三)補助標準:每畝森林撫育補貼資金不超過200元。



(四)申報時間:2017年7月1日—7月20日。



(五)附報材料:省級以上2016年森林撫育任務分解下達文件、森林撫育作業設計文本及批復文件、實施情況總結、自查合格小班一覽表等相關資料、施工作業合同、公示公告等、撫育間伐所需的采伐許可證、自查結論意見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附件16



2017年常州市農業種源和科技創新項目



申報 指 南



(以獎代補直補類)



一、水稻種質資源、本地傳統特色品種保護及原種繁育基地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推廣中心,聯系人:季平,聯系電話:81662686)



1、申報主體:水稻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本地傳統特色品種種植單位,水稻原種繁育單位。



2、扶持內容和要求:重點扶持水稻種質資源、本地傳統水稻品種保護及原種繁育基地建設。水稻種質資源保護要求具備特色的種質資源材料1500份以上,種植面積5畝以上,育成新品系1500份以上,種植面積50畝以上,近2年有育成省級以上審定的品種1個以上;本地傳統水稻品種重點是金香、旱稻等特色地方品種的提純、復壯與保護,要求面積100畝以上;原種繁育基地建設要求具備品種權人出具的原種生產委托書,建立株行株系圃5畝以上,原種圃面積100畝以上,年產適合我市繁育用的原種量5萬公斤以上,近2年沒有種子事故發生。



3、補助標準:2017年開展水稻種質資源、本地傳統特色品種保護及原種繁育基地建設的單位補助不超過20萬元。



4、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二、鄉土樹種種質資源保護與培育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林業處、站,聯系人:佘廣美,聯系電話:81667957)



1、申報主體:涉及有關鄉土樹種保護和育苗的單位。



2、扶持內容和要求:



野生種群:樹種為銀縷梅、香果樹、花紅、金錢松、榔榆、苦楝、麻櫟、樸樹、櫸樹等鄉土樹種。實施年限為2016-2017年度,純林,面積大於50畝,國傢二級以上保護樹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人工育苗:育苗品種為銀縷梅、香果樹、花紅、金錢松、榔榆、苦楝、麻櫟、樸樹、竹等鄉土樹種。實施年限為2016-2017年度,育苗面積大於100畝,國傢二級以上保護樹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面積。育苗單位應具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標簽及檔案,連續從事苗木培育兩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優良苗木任務必需的場地、技術人員、設施設備,采用輕型基質、無紡佈和穴盤容器育苗等先進適用技術培育苗木。



3、補助標準:野生種群保護,每畝按照不超過2000元標準進行補助;人工育苗,每畝按照不超過500元標準進行補助。每個單位補貼資金不超過10萬元。



4、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5、附報材料:



(1)野生種群:保護區域位置圖、實施情況總結、自查結論意見及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2)人工育苗: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實施情況總結、自查結論意見及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三、地方特色園藝品種種質資源保護與良種繁育體系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園藝站,聯系人:詹國勤,聯系電話:81667967)



1、申報主體:涉及有關地方特色園藝品種種質資源保護繁育的單位。



2、扶持內容: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有保護和利用價值的蔬菜、果樹、花卉和茶葉優良品種種質資源的提純復壯、保護與應用體系建設。重點扶持常州青、二月白、中白梗、烏塔菜、新閘紅蘿卜、溧陽白芹、金壇無節水芹、建昌紅香芋等地方傳統特色蔬菜品種,溧陽毛尖花紅蘋果、野雞紅桃樹、金壇金沙酥棗等地方傳統特色果樹品種,金壇茅麓種、溧陽蘇茶1號等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品種。主要扶持地方特色優良品種種質資源基地建設、品種提純復壯、保護與推廣應用。種質資源圃面積20畝以上。



3、補助標準:每個單位補貼資金不超過20萬元。



4、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四、畜禽種質資源保護與良種繁育體系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畜牧處,聯系人:奚德華,聯系電話:81668016)



1、申報主體:常州市域范圍內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祖代以上種禽場,以及二花臉豬、紅燈籠豬、米豬、溧陽雞等地方種質資源保種養殖場(戶),二花臉豬種源保護區內分散養殖戶由屬地畜牧獸醫站負責申報。



2、扶持內容:扶持實施地方種質資源保種,包括種豬、祖代以上種禽,以及二花臉豬、紅燈籠豬、米豬、溧陽雞等地方種質資源保種工作。



3、補助標準:依照種畜禽備案登記數量,對能繁母豬、公豬分別給予不超過100、500元/頭的補助,其中二花臉豬、紅燈籠豬、米豬,分別給予能繁母豬、公豬不超過500、2000元/頭的補助。種禽曾祖代、溧陽雞原種按不超過10元/套的標準給予補助。



4、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5、附報材料:種豬場、祖代以上種禽場種畜禽、種質資源保種場須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



屬地畜牧獸醫站建立的養殖戶統計臺帳。



五、水產種質資源保護與良種繁育體系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漁業處,聯系人:於慧,聯系電話:81668004)



1、申報主體:項目申報主體為持有有效水域灘塗養殖證(或承包協議)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水產苗種生產單位。



2、扶持內容和要求:扶持項目須符合《江蘇省現代水產種業發展規劃2013-2020年)》,單位苗種綜合生產能力領先於同地區同類產品生產水平。重點扶持“長江一號”河蟹、“長江二號”河蟹、“太湖一號”青蝦、“浦江一號”團頭魴、四大傢魚等主導品種和黃顙魚、鱖魚等名優品種的規模化繁育。



2015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省級以上水產良種場能力建設項目或市級良種場補助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該項目。



2017年全市水產苗種場補助數量不超過10個。



3、補助標準:對通過市考評考核的單位,每個單位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4、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5、附報材料:水域灘塗養殖證(或承包協議);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



六、農業種源創新扶持項目



(責任部門:科教處,聯系人:湯琪,聯系電話:85682240)



1、申報主體:從事農業新品種創新研發的單位。



2、扶持內容:重點獎勵補助2016年度種源科技領域創新研究成果,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業新品種(配套系)。



3、補助標準:對培育農業新品種獲得省級以上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發佈的單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通過國傢級畜禽、水產新品種(配套系)審定命名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種畜禽場獲得國傢核心育種場稱號的單位,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獲得國傢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稱號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地方種質資源納入省級、國傢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30萬元的獎勵。



4、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5、附報材料:相關證明資料或文件。



七、現代農業科技綜合示范基地建設項目



(責任部門:市農委科教處,聯系人:湯琪,聯系電話:85682240)



(一)申報主體:首批市級以上現代農業科技綜合示范基地的建設單位。



(二)扶持內容:扶持認定公佈的首批市級以上農業綜合科技示范基地,深化農科教、產學研互動,加強基地建設管理,優化基地觀摩線路,建立健全品種、技術、模式、機具和產品展示示范標牌,提升基地示范帶動效果,推動示范基地建設上水平、強功能、增效益、提形象、優示范。



(三)補助標準:省、市級基地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個、10萬元/個的獎勵補助。



(四)申報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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